欧菲光(002456):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企业具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入资金的人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有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企业具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其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承诺将自愿锁定的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五、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摘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预案》
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曾用名包括:江西欧迈斯微电 子有限公司、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 术有限公司)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欧菲微电子(南昌)有 限公司的28.246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欧菲微电子(南昌)有 限公司的28.2461%股份
欧菲光与南昌产盟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欧菲光与南昌产盟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金证评估出具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所涉及的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460号)
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2025年3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 590129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即三维传感,是一种能够获取物体三维信息的感知技术,通过 测量物体表面各点的距离、深度或形状,实现对物体的立体建 模和空间定位,广泛应用于人脸识别、AR/VR、自动驾驶等领 域。
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一种为个人使用而设计的多 用途计算机,通常配备通用操作系统,用于处理办公、娱乐、 通信等任务,其常见形式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
IoT(InternetofThings),即物联网,是指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 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网络结合起来而形成 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 联互通。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10.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南昌产盟承诺其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 获得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则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将 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份的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 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市场 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在 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 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 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 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 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聚焦光学光电领域,拥有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业务体系,主营业务为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身电子和智能门锁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欧菲微电子主营业务为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控制欧菲微电子71.7539%的股权,并将标的公司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欧菲微电子100%的控制,有利于欧菲光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同时,欧菲微电子在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战略目标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蔡荣军先生。本次交168,467,099
易拟向南昌产盟发行 股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单位:股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1、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意见;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境内外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未来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安排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之“6、股份锁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以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为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新规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本次交易终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的,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发生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本次交易终止。”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
本报告书(摘要)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官方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由于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受到市场竞争格局、自身经营状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297,920.81万元,评估值为634,000.00万元,增值率为112.81%。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光电子元器件作为移动互联市场的上游产业,下游需求对其发展有直接决定作用。
移动互联终端市场的特点是技术升级频繁、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技术淘汰率较高,而且规模越大,随着行业发展不断进行技术更新的成本越高、时间越长、灵活性越差。
欧菲微电子作为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等微电子领域的核心企业,需要持续加大研发人力、财力投入,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自身核心竞争力,但仍存在着因新技术更新换代提速,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尽管标的公司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吸引了一大批技术专业人才,完整地掌握了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等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并拥有产业化生产经验,为下游厂商批量供应多种技术类型的产品,但仍存在着因企业规模扩大,生产管理、资金安排等因素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
此外,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局势的重要因素。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手段,试图制约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一旦因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导致标的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受到外部限制,或是供应商供货以及客户采购受到制约,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基于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等产品的巨大市场空间,许多厂商纷纷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未来随着各企业的投资布局完成,竞争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下降压力较大,标的公司后续发展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风险,盈利压力也可能持续加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外币计价的原材料采购占比以及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而人民币对美元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将使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虽然标的公司已根据具体业务及敞口情况,制定了外汇管理方案,平滑汇率波动,但若标的公司因政治问题或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汇率变动趋势等相关预测判断不当,将可能造成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损失,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长期以来,消费电子是指纹识别模组和3D传感模组产品最大的应用领域,而消费电子市场集中程度较高。报告期内,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从标的公司采购后未经加工直接对外销售部分的产品穿透至外部客户后,标的公司对穿透后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40%、78.30%及79.29%,主要包括国际国内头部智能手机品牌厂商等。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现有主要客户与标的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消费电子行业销售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通常情况下为销售旺季。标的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5.78%和21.95%;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6.36%和36.85%,有一定季节性波动。受到春节、国庆等假期,双十一等促销节日,以及下游智能手机厂商推出新机型时间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能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相对较高,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并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原材料市场、客户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跌价风险,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报告书(摘要)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本次交易前,蔡荣军先生、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主体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66,454,848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3.89%,蔡荣军先生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蔡荣军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蔡荣军先生与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主体合计持股比例将被稀释。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政策等其他因素对本次交易及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2024年11月,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支持深圳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助力深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20+8”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增强产业经济发展新优势。
在国家及地方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进行本次重组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上市公司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全球消费电子产业在经历三年周期性调整后,2024年呈现复苏态势。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6.4%,至12.4亿台,主要得益于新兴市场需求回暖及政策刺激。根据中国银河证券数据,全球PC出货量呈现温和复苏态势,2024年出货量在2.56亿台,同比增长3.8%;平板电脑总出货量达到1.476亿台,同比增长9.2%;全球AI智能眼镜销量为152万台,同比增长533%。上述复苏态势推动产业链中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加速技术迭代与产能出清,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在存量竞争的背景下,头部厂商正通过差异化创新撬动消费需求。例如,智能手机影像系统及生物识别应用是光电领域的突破重点,上述突破正在重塑产业格局,技术实力强的公司更容易在光电领域持续取得突破并增强竞争力。光电领域的市场需求预计相应将保持增长。具体而言,超声波指纹识别作为指纹识别领域领先的解决方案,其市场出货量预计将从2024年的0.76亿颗提升至2029年的1.56亿颗(Omdia);受益于下游应用端需求快速放量,3D传感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94.76亿美元提升至2030年176.42亿美元(Yole)。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代际差异导致中小型供应商面临技术升级壁垒,行业龙头有望通过实施控股增强型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力。
传感器模组作为构建机器视觉系统的关键硬件基础,广泛部署于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等多元场景中。同时,在安全支付与隐私认证需求增强的背景下,包括平板电脑、车载中控、穿戴设备等新场景亦在探索引入屏下识别功能,生物识别方案有望在智能手机之外的场景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根据中国智能驾驶商业化发展白皮书(2025)数据,2024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已达11,082亿元,同比增速高达34%,预计2030年市场规模将突破5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超过25%。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3年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已达250亿美元,同比增长15.2%,预计2025年将达328亿美元。随着以智能汽车、智3D
能机器人等场景为代表的智能终端领域的快速发展与技术迭代, 传感模组与生物识别模组市场空间不断增长。
欧菲微电子是欧菲光体系内专业从事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PC及IoT配件业务的子公司,依托上市公司集团平台优势以及自身持续的研发投入,在产品技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与下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其主营业务领域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和突出的行业地位。欧菲微电子指纹识别模组合计出货量突破20亿颗,市占率持续位居全球行业前列,2018年,欧菲微电子实现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量产出货,2024年,标的公司在该高端细分领域市占率超46%,是指纹识别模组领域的龙头企业。在3D传感模组领域,欧菲微电子深耕ToF技术路线,具备全栈式模块开发能力,并以手机业务为基础,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重点拓展车载、智能机器人领域,服务行业头部大客户,在ToF技术解决方案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在行业前列。凭借突出的技术创新实力与行业地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光学影像技术和3D传感模组是上市公司在光电领域的主要研发方向。标的公司欧菲微电子聚焦指纹识别模组、3D传感模组等产品,是上市公司聚焦光电领域发展战略的最重要业务环节。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的少数股权,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对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可提高对其持股比例,避免少数股东对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歧,从而增强上市公司对重要业务的控制力,在研发和经营层面上进一步促成提升、突破;另一方面交易完成后将更大程度发挥标的公司研发及经营人员的作用,有效推进上市公司层面的整体战略实施。
欧菲微电子的盈利能力较强,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23,737.24万元和27,938.14万元。欧菲微电子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为28.2461%,对应上市公司层面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6,707.03万元和7,892.6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少数股东损益将直接增厚上市公司层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对欧菲微电子的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对其经营支持和战略协同,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南昌产盟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系南昌市国资主体所设立的投资平台。上市公司较多业务领域在南昌拥有广泛布局。本次交易对价将以股份形式支付,交易后南昌产盟将实现在上市公司层面战略持股。南昌产盟作为优质国资股东的代表,将与上深度绑定,而上市公司也将依托南昌市地方资源及产业优势,进一步扩大产业版图,共同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产盟持有的标的公司28.246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前述评估情况如下: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28.2461%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634,000.00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金额为179,080.5266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进行支付,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昌产盟,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向其发行股份的数量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南昌产盟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依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承诺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期间亏损、损失由南昌产盟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为明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的损益情况,以交割日最近的一个月末或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审计基准日,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6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南昌产盟应在过渡期损益经审计确认后且收到上市公司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上市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这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这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全部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未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